园城黄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园城黄金(600766)公司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

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黄金”或“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条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前期公司正在开展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进展和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如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