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园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公司经营业绩情况。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0.20 万元,同比减少58.09%,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金额为9,078.9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2万元,同比由正转负。四个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2万元、566万元、3,790万元、5,015万元。公司称本年度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为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87亿元,上年为2.6亿元。公司预付账款为1,843万元,合同负债为222万元,上年分别为1.5万元、27.7万元,变化较大。请公司:(1)区分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的收入及业务类别,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补充说明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的权利与义务,产品流转及交付情况、收入确认
的依据;(2)补充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成反向变化趋势的原因;(3)补充说明预付账款及合同负债的对象以及历史合作情况,进一步说明预收/付货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2.公司供应商及客户情况。2022年,公司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70.98万元。其中,向烟台环海煤炭有限公司销售6,663.45万元,且为公司2022年新增客户。另外,公司向秦皇岛市鲁秦煤炭有限公司采购6,511.33万元。请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获取方式,核实上述供应商、客户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补充说明上述业务开展的商业背景、收入确认方式、公司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司存货变动情况。公司本年度存货规模从9,481万元下降至2,020万元,主要为将开发产品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剩余2,020万元为开发成本。公司本年度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186万元。请公司:(1)补充说明本年度将开发产品从存货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会计处理依据;(2)开发成本长期未发生变化,且仍在存货科目继续列示的主要原因;(3)本年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主要依据,减值迹象是否在以前年度已经出现。
4.公司资金流转情况。2022年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2.98亿元,较上年1,188万元大幅增长。其中,其他货币资金有2.85亿元,均系票据保证金存款。请公司:(1)补充说明应付票据对应的前五大对手方情况,列示交易内容、对应金额、交易时间,并核查与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等主体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业务往来;(2)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大规模开具应付票据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公司业务需求、自身资信、付款政策等因素,说明票据规模与保证金规模的匹配性。
请年审会计师明确发表意见。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10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