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园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步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紧急救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装卸搬运;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2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不足6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不足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定的其他情形。 。 |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