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园城: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沟通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4)第000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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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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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沟通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4)第000014号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的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的审计工作尚未开始,也未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公告了《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我们就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对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沟通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已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首次承接业务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以及与前任会计师的沟通等,尚未开始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在与公司对营业收入及其扣除事项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沟通中,我们了解了相关业务的基本情况,包括业务的相关单据以及账务处理方法。我们没有注意到贵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使我们相信贵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但注册会计师不对贵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提供任何保证,最终请以注册会计师正式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能导致贵公司2023年度审定财务报表与贵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