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园城:关于*ST园城拟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及审计进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查股网  2024-04-19  *ST园城(600766)公司公告

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24202420242024】】】】0334033403340334号号号号

关于*ST园城拟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及审计进

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人员向我部提交拟公告文本,称经与公司年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预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前期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对公司酒水饮料业务产生的利润总额868.39万元不再确认,但未说明原因。后又不予披露该公告,且拒不接听监管人员电话。

就上述情况,我部向和信所进行核实。和信所提供如下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有待核实收入0.16亿元,主要涉及酒水饮料业务,发现公司2023年茅台不老酒销售价格与2024年度审计期间部分电商平台店铺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酒水饮料业务执行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相关业务合规性的疑虑,亦未形成结论性意见。

对酒水饮料业务待核实收入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的疑虑,将带来对公司整体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说明显示,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将可能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如公司年报最终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请你公司尽快与我部取得联系,核实并披露上述事项,说明撤回披露相关公告的原因,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指南》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可能涉及的退市风险,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请公司年审机构结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存疑事项及其对公司整体财务报表及编制基础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疑虑,及时披露审计进展,发表恰当审计意见,不得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其他非标审计意见。

请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拒不说明原因以及年审机构相关说明事项,督促公司进行核实并披露,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如公司拒不配合监管要求、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2条等规定,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你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函的要求,尽快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