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园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股份至5%的提示性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股份至5%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孙炜昵持有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
5.79%下降至5.0000004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炜昵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炜昵女士于 2024年4月18日至4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了公司1,767,936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孙炜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979,278股减少至1,1211,342股,持股比例由5.79%下降至 5.00000040%,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孙炜昵 | |||
住所 | 山东莱州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9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40418 | A股 | 998000 | 0.44508502 | |
大宗交易 | 20240419 | A股 | 769936 | 0.3433737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孙炜昵 | 无限售流通股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2,979,278 | 5.78845915 | 1,1211,342 | 5.00000040 |
注:本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孙炜昵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