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昝圣达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4-016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对《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4-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临2024-018号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