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在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一项关于现金收购股权的交易事项,相关内容公司已在2024年10月22日的临2024027号《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中进行了披露。目前对该交易标的调查分析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交易事项有待进一步与标的方进行沟通协商及内部论证,各方尚未签署交易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事项,以及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事项的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0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