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中主持,经认真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承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