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4证券简称:汉商集团公告编号:2026-042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长江“) | 2,900万元 | 9,9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7,365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5.1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或“保证人”)在公司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内,为迪康长江在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贷款2,9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并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渝三银BZC02262026210001901号)。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迪康长江为迪康药业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在有效期内续展及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 |
| 法定代表人 | 宋明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1711601670G |
| 成立时间 | 1998-10-23 |
| 注册地 | 重庆市万州区龙井沟1号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
|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副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310.85 | 35,837.76 | |
| 负债总额 | 21,670.79 | 22,709.12 | |
| 资产净额 | 14,640.06 | 13,128.64 | |
| 营业收入 | 16,966.25 | 34,770.31 | |
| 净利润 | 1,506.00 | 1,869.66 | |
注:主要财务指标为迪康长江单体报表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主债权及担保范围:(1)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用、公证费用、交通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翻译费、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中,主债权之本金金额具体见专用条款第三条(主债权之本金2,900万元)。(2)前款所述之主债权即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主债务展期、延期等情形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是为了归还存量贷款的需要,可优化子公司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稳定持续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
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9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在有效期内续展及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36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15%。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5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8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