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和11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和11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64,229.75万元,较年初减少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1,024.36万元,较年初减少1.23%;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632.3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1.5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9.44%。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和11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5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所处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4.20,最新市净率为3.14;公司的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77.63,最新市净率为3.20。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等的书面回函
? 报备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等的询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