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4-08-28  南京熊猫(600775)公司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查验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

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企业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编号:L0014H211000001),并获得由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2022年9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64号),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筹建贵州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2023年5月,财务公司贵州分公司开业。吸收合并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01亿元,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成为财务公司股东。

2024年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金复〔2024〕379号),财务公司以资本公积33,040.9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

26,859.1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金从19.0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25.00亿,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57.66%;

(2)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90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3.61%;

(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37%;

(4)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17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4.66%;

(5)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99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93%;

(6)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53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12%;

(7)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0.50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2%;

(8)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0.16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0.6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注册资本:人民币190,100.00万元(上述转增资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实收资本:

人民币2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桂林。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金融市场部门核准授信额度和授信申请,风险管理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

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公司根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主要对存量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包括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财务公司为规范有价证券业务,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并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线了投资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审批、资金出款、风险管控、数据统计、财务核算等管理。

(1)金融交易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价格等要素,进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的交易。严格控制操作风险,交易时,实行双人办理,一人主办,一人复核制,确保操作指令发送无误。

(2)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对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交易用款,由金融交易部投资业务岗经办人员提请资金划拨申请,由金融市场一部调拨资金、结算部负责清算划款、财务部负责记账。

(3)财务公司建立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活动的自律体系,以保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效率、保证业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保证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4.中间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中间业务主要是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由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办理。财务公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系,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独立内部审计部

门——审计部,建立以《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为制度基础,各项业务审计规范为检查重点的“1+N”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审计部负责审查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的作用。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新核心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平台、OA系统、用友财务系统、投资管理系统。其中新核心业务系统及统一数据平台由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22年11月7日正式投入运行,覆盖了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信贷管理、外汇管理、同业业务、票据业务等业务;投资系统开发商为上海蜂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上线投入使用。财务公司各系统间衔接运行良好。

财务公司对信息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全面做好技术防范措施及日常运维工作,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重要设备都采用双机热备的方式运行。2023年,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除了本地实时备份外,财务公司还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优刻得数据中心建立了灾备机房,实现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异地实时备份,做到了生产数据的多重备份,进一步强化了数据安全保障。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银行存款208.2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21亿元;实现利息净收入3.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4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57亿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5.02%,高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72.51%,不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实收资本)=51.72%,未高于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78%,未超过资本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75%,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17.25%,未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0.00%,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4.11%,未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66%,未高于资本净额的20%。

4.其他事项说明

2024年半年度末已完成新建、修订、废止制度共计25项,其中:新建3项,修订15项,废止7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正在执行的内控制度如下:

财务公司运营综合管理类:《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履职评价办法》《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专项办法》《重大权限指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提案规范暂行办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跟踪与反馈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制度(试行)》《会议管理办法》《会议室管理办法》《公餐卡使用规定》《印章管理办法》《签报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细则》《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聘用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考勤与各类假期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车及交通费用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介绍信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内部处罚办法(试行)》《其他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职工住房供暖费管理规定》《职工养老金管理办法》《内部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暂行办法》《干部外派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品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程序规定》《培训工作细则》《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及行为守则》《员工履职回避制度管理办法》《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公司管理办法》《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股东股权管理办法》《金融市场部门绩效分配暂行办法(试行)》《管理创新管理办法》《值班管理办法(试行)》;

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金、支票、财务印章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划分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统计工作暂行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发票管理暂行办法》《资本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监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税务管理办法》《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信贷管理:《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逾期贷款处置管理办法》《授信后管理办法》《存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信贷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内控及问责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办法》;同业及结算业务管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权限管理暂行规定》《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银行函证业务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外汇自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池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等级评定暂行规定》《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管理办法》;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办法》《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经营风险处置预案》《市场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风险责任追究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

法务管理:《合规政策(试行)》《合规管理与问责实施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案件防控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金融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内审管理:《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委托贷款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规范》《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规范》《自营贷款内部审计规范》《信息系统运维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细则》《银行类同业授信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同业存放内部审计规范》《同业拆借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内部审计规范》《担保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内部审计规范》《银行函证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国内保理业务内部审计规范》《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信息系统外包管理暂行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党建管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党委工作规则》《礼品上交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试行)》《纪委工作规则(试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流程》《舆情管理工作方案》。

四、公司存贷业务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资金结算余额为人民币49,406.21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为人民币1,416.06万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业务交易费用金额为0.71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委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严格按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止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严格遵循金融服务协议,目前风险可控。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