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6月17日下午14: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听取会议议案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汇报人:董事会秘书章占初
(二)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汇报人:财务总监王妍
(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汇报人:财务总监王妍
(四)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
汇报人:财务总监王妍
(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汇报人:董事会秘书章占初
(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报告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汇报人:董事会秘书章占初
(七)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汇报人:董事会秘书章占初
三、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汇报人:独立董事杨小虎、钱育新、覃予
四、听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汇报人:董事会秘书章占初
五、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回答问题
六、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宣读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目录
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议案二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 8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3议案四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14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报告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七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小虎) ...... 30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钱育新) ...... 38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覃予) ...... 46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 57
议案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一、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划之年,公司主动谋新、谋变、谋突破,积极推动“一三三四”重点改革发展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改革基础。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67亿元,同比增长
126.93%;营业收入24.77亿元,同比下降14.40%。
(一)市场攻坚多点突破专网通信加大轨交市场攻坚力度,全年中标项目近20个,其中香港地铁实现首线破冰;紧抓公安、应急、政务行业机会,继续保持市场地位;抢抓机场、港口的国产化机遇,扩大市场占有率;积极牵头EPDT终端标准制定,推出EPDT通信系统。
公网通信持续巩固能开平台市场地位,中标某电信运营商5G新通话三期等重点项目;数智应用新业务实现规模化商用,AI反诈防骚扰类数智应用新开拓14个省级电信运营商。
DICT服务深耕CT业务基本盘,持续提升设备制造商及电信运营商市场份额;IT业务取得新成效,斩获某头部互联网企业云综合布线项目;数智化解决方案业务等新业务取得市场突破,成功落地浙江智慧城管等项目。
金融科技加大金融信创市场推广力度,中标交行等重点项目,
同时持续提升维保等服务效能,拓展智慧网点等解决方案市场,探索创新业务路径、深化产业转型升级。
智能制造经营质效不断跃升,核心客户业务规模稳中有升、新客户业务规模逐步起量,并与具身智能等产业新势力初步达成业务合作。
资产经营在确保核心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筹规划并系统打造产业生态服务平台,着力构建与电子产品检测等新兴业务的深度协同机制与高效赋能路径。
(二)科技创新亮点纷呈
专网通信紧扣国家5G战略和“公专结合、宽窄融合”行业趋势,研发5GMCX+800兆TETRA解决方案,应用于香港地铁、杭州地铁等项目;贯彻落实终端系列化战略,完成D8500、T8200等手台升级,S1800手台、小型化PDT便携基站成功上市。公网通信加快“通信+AI”融合增智,参与制定工信部6项行业标准,获批2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新一代智能通话关键技术攻关与规模应用”获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DICT服务强化新技术场景应用,完成RAG应用系统开发,初步实现AI技术在智能查询、智能识别、数据治理与应用管理场景中的实际应用;深化DICT服务能力提升实验室迭代升级,构建涵盖IAAS+、PAAS的全栈云实验环境,打造云计算与网络产品演练场景。金融科技完成公安警务终端智能管理柜、金融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一期、灵捷智能体的研发,推动科技赋能行业转型与企业智能运营。
(三)创新业务精准布局公司依托数十年积累的技术、产品、运营经验,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围绕信息通信、金融科技、智能制造、资产经营等主责主业锻造成熟业务延长线,开展卫星互联网、边缘智控、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市场洞察、技术研发和产品布局,致力于打造公司业务增长的第二曲线,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1次现场会议,2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5次通讯会议。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方式 | 会议内容 | 形成的决议 |
| 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5年4月27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5.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续期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报告1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报告1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1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9.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5年6月6日 | 通讯 |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的议案2.关于择机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3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5年6月16日 | 通讯 | 1.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4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5年8月11日 | 通讯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5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5年8月27日 | 现场结合通讯 | 1.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务报告及下半年重点工作2.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5.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6.1修订《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6.2修订《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6.3修订《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7.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7.1提名郭端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2提名吉树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3提名赵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4提名金顺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5提名虞永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8.1提名杨小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2提名钱育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3提名覃予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9月16日 | 现场 | 1.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1聘任吉树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4.2聘任虞永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4.3聘任王孝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4.4聘任张建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4.5聘任周雪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4.6聘任王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4.7聘任章占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5.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7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9月26日 | 通讯 | 1.关于择机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 8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10月28日 | 通讯 |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通过全部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度共召开4次股东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会和3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及薪酬情况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和科学决策,切实发挥董事会在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保障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采取会议出席核查、履职记录审阅、个人自评等方式,对全体董事开展2025年度履职评价。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将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结果,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兑现。
三、董事会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要求,切实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责任与义务,忠实履职、勤勉尽责,持续深化董事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6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在产业发展方面,公司将统筹推进现有业务提质与创新业务突破。巩固专网、公网、DICT等成熟业务优势,推进终端迭代与重点项目落地,拓展多元行业客户;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壮大成长类业务规模;紧跟行业趋势,布局培育类业务,加速创新业务落地,积蓄长远发展动能。同时,深化集团协同与资本赋能,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企业深化改革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领域优化完善。重塑市场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架构与部门协同,提升资源利用效能;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建立规范晋升通道,推动职能部门转型赋能,加快青年人才培养,精准引进研发、营销等领域领军人才;推进信息化系统升级与流程精简优化,提升运营效率;整合宣传资源,强化品牌传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风险防范方面,健全常态化研判机制,紧盯各类风险苗头,强化合同履约、“两金”管控等重点领域动态监测与预警处置,提升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构建全方位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层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防控格局。
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方面,董事会将持续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保障公司运营合规高效。不断健全内部管理
制度体系,加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与履职管理,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规范执行信息披露工作流程,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透明度;通过多元化渠道深化投资者沟通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氛围。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二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一、整体经营情况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紧跟信息通信产业发展趋势,聚焦信息通信、金融科技、智能制造、资产经营等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抢抓行业机遇、加快转型升级,主动谋新、谋变、谋突破,积极推动重点改革发展任务,不断强化各主营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477,296,008.05 | 2,894,080,293.92 | -14.40 |
| 营业成本 | 2,253,807,955.69 | 2,624,549,216.70 | -14.13 |
| 期间费用 | 344,259,540.10 | 337,739,348.86 | 1.93 |
| 利润总额 | 366,961,881.96 | 161,703,783.14 | 126.93 |
| 归母净利润 | 358,070,792.80 | 150,946,086.61 | 137.22 |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7亿元,同比减少14.40%。营业成本22.54亿元,同比减少14.13%。主营业务毛利率8.96%,同比减少0.34%。
期间费用3.44亿元,同比增加1.93%。利润总额3.67亿元,同比增加126.93%。归母净利润3.58亿元,同比增加137.22%。
二、现金流量情况2025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3亿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亿元,较上年同期净增加0.79亿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产业经营性净流出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净增加5.40亿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债权投资到期以及减持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芯博创”)股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86亿元,较上年同期净增加0.04亿元,与上年同期数基本持平。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723,148.42 | 38,651,690.11 | 204.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1,510,488.10 | -88,988,498.85 | 607.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053,142.19 | -89,918,487.65 | 4.30 |
三、资产及负债状况2025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8.58亿元,资产总额比年初增加3.96亿元。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0.57亿元,负债总额比年初增加1.15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76%,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2025年末,公司期末两金净值为13.79亿元,较期初下降
2.47%。
2025年末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比例较大的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392,111,430.57 | 908,856,563.24 | 53.17 | 主要系本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长芯博创股权现金流回收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6,158,462.00 | 320,969,750.01 | 39.00 | 主要系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长芯博创股价变动所致 |
| 应收票据 | 15,564,192.40 | 67,331,100.21 | -76.88 | 主要系本公司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240,495.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公司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所致 |
| 存货 | 504,564,398.47 | 377,605,580.57 | 33.62 | 主要系本公司存货备货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57,744,109.49 | 108,556,796.01 | 505.90 | 主要系本公司债权投资将在一年内到期重分类所致 |
| 债权投资 | 0.00 | 637,353,424.65 | -100.00 | 主要系本公司债权投资一年内将到期重分 |
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97,954,524.83 | 196,102,524.78 | 102.93 | 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东信科瑞固定资产出租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 固定资产 | 216,660,996.71 | 449,821,407.66 | -51.83 | 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东信科瑞固定资产出租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
| 在建工程 | 0.00 | 528,625.48 | -100.00 | 主要系本公司在建工程竣工结算转固定资产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67,595.96 | 31,470,374.79 | -81.67 | 主要系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法核算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5,40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公司预付固定资产款项还未结算所致 |
| 应付票据 | 41,572,881.71 | 2,778,138.82 | 1,396.43 | 主要系本公司应付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393,175,585.07 | 293,342,859.29 | 34.03 | 主要系本公司材料备货增加所致 |
| 预收款项 | 3,711,390.54 | 6,872,491.33 | -46.00 | 主要系本公司预收房租款项减少所致 |
| 合同负债 | 80,235,973.51 | 48,043,337.83 | 67.01 | 主要系本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983,103.38 | 50,641,379.01 | 30.29 | 主要系本公司部分绩效发放时间性差异所致 |
| 应交税费 | 28,269,848.35 | 13,127,950.51 | 115.34 | 主要系本公司应纳税额时间性差异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1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本公司款项结算所致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95,109.28 | 600,485.25 | -67.51 | 主要系本公司内退人员薪酬支付所致 |
| 递延收益 | 1,422,480.00 | 2,047,440.00 | -30.52 | 主要系本公司资产类政府补助分摊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26,515,406.44 | -100.00 | 主要系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法核算所致 |
| 专项储备 | 12,020,987.41 | 7,076,038.78 | 69.88 | 主要系本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结余较多所致 |
四、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71,660,587.54元,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166,058.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6,633,160.45元,扣除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76,616,003.90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511,685.34元。
2025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256,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合计分配69,080,003.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65,431,681.8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四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2026年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为0-37,270万元。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为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3,100 | 818 | 不适用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2,500 | 73 | 不适用 | |
| 小计 | 0-25,600 | 891 | ||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4,250 | 342 | 不适用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700 | 0 | 不适用 | |
| 小计 | 0-5,950 | 342 | ||
| 向关联人提供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410 | 36 | 不适用 |
劳务
| 劳务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2,000 | 825 | 不适用 |
| 小计 | 0-3,410 | 861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525 | 10 | 不适用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2,500 | 463 | 不适用 | |
| 小计 | 0-3,025 | 473 |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500 | 358 | 不适用 |
| 杭州启迪东信孵化器有限公司 | 0-300 | 265 | 不适用 | |
| 小计 | 0-1,800 | 623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0 | 7 | 不适用 |
| 小计 | 0-10 | 7 | ||
| 合计 | 0-39,795 | 3,197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3,000 | 0-5.00 | 434 | 818 | 0.32 | 不适用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2,400 | 0-4.77 | 24 | 73 | 0.03 | 不适用 | |
| 小计 | 0-25,400 | 0-9.77 | 458 | 891 | 0.35 | ||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4,500 | 0-2.24 | 36 | 342 | 0.16 | 不适用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600 | 0-0.80 | 0 | 0 | 0.00 | 不适用 | |
| 小计 | 0-6,100 | 0-3.04 | 36 | 342 | 0.16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600 | 0-0.23 | 51 | 36 | 0.01 | 不适用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100 | 0-0.42 | 164 | 825 | 0.33 | 不适用 | |
| 小计 | 0-1,700 | 0-0.65 | 215 | 861 | 0.34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650 | 0-0.32 | 10 | 0.00 | 不适用 | |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700 | 0-0.85 | 36 | 463 | 0.21 | 不适用 | |
| 小计 | 0-2,350 | 0-1.17 | 36 | 473 | 0.21 |
向关联人提供
租赁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1,400 | 0-0.54 | 165 | 358 | 0.14 | 不适用 |
| 杭州启迪东信孵化器有限公司 | 0-300 | 0-0.12 | 58 | 265 | 0.11 | 不适用 | |
| 小计 | 0-1,700 | 0-0.66 | 223 | 623 | 0.25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 |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0-20 | 0-0.01 | 7 | 0.00 | 不适用 | |
| 小计 | 0-20 | 0-0.01 | 7 | 0.00 | |||
| 合计 | 0-37,270 | 0-15.30 | 968 | 3,197 | 1.31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等。
注册资本:9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万谦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主要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关联关系: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44%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15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海波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90%)、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0%)
关联关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杭州启迪东信孵化器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服务:为孵化企业或项目提供管理和营销策划,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向映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E座334室
主要股东: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40%)、启迪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0%)、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20%)、浙江华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
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杭州启迪东信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东信”)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
公司已于2026年2月3日公告拟转让所持启迪东信全部股权(公告编号:临2026-007),该转让预计于本年度内完成,转让完成后,公司关联自然人将不再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认定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完成后12个月内,启迪东信仍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与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均
具备相应支付能力;前期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均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2026年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和付款安排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结算方式主要是电汇。
四、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体系,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战略。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公司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薪酬水平适当、薪酬结构合理,与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匹配、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的薪酬体系,实现薪酬能增能减。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
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薪酬方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体系
第六条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季度发放。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第八条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具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和中长期激励。
第九条基本工资根据公司净资产、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确定,可参照外部市场或系统内同类企业确定。
第十条绩效工资是指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相挂钩
的浮动收入。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基数和绩效工资兑现系数确定,基数根据净利润规模综合确定,兑现系数根据考核结果和净资产收益率确定。
绩效工资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不低于6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扣减全部绩效工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兑现。
第十一条津补贴福利,除院士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及国家规定的专家类专项类津补贴、在财补范围内的津补贴外,其他津补贴项目应统一纳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内核算,不得再发放其他津补贴。
第十二条中长期激励主要指其他形式的激励。其他中长期激励项目包括超额利润分享、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追索扣回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相应扣减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工资,并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工资。追索扣回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对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和违规列支工资渠道的,按超提超发比例和违规列支工资总额的比例扣减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对违规发放薪酬的,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法行为的,从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停发除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生活费以外的全部薪酬。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议案六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报告及
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第48条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参照《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5年12月修订),公司董事根据其个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责任和风险等确定依据确定其薪酬。现将董事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郭端端 | 董事长 | 2022-01-11 | 2028-09-15 | 是 | |
| 吉树新 | 董事 | 2024-08-01 | 2028-09-15 | 是 | |
| 副董事长 | 2025-09-16 | 27.25 | 否 | ||
| 赵威 | 董事 | 2025-09-16 | 2028-09-15 | 是 | |
| 金顺洪 | 董事、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2022-11-15 | 2028-09-15 | 87.28 | 否 |
| 虞永超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5-06-30 | 2028-09-15 | 89.44 | 否 |
| 张玢 | 职工董事 | 2025-09-16 | 2028-09-15 | 54.28 | 否 |
| 杨小虎 | 独立董事 | 2021-09-15 | 2028-09-15 | 9.00 | 否 |
| 钱育新 | 独立董事 | 2021-09-15 | 2028-09-15 | 9.00 | 否 |
| 覃予 | 独立董事 | 2024-06-21 | 2028-09-15 | 9.00 | 否 |
| 张晓川 | 副董事长、董事(离任) | 2022-01-11 | 2025-09-16 | 是 | |
| 谢宙宇 | 董事(离任) | 2022-11-15 | 2025-09-16 | 是 |
合计
| 合计 | / | / | / | 285.25 | / |
注:本表披露薪酬为公司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累计发放的税前薪酬,其中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部分本年度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以前年度递延绩效等。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季度发放。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9万元。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具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和中长期激励。绩效工资与非独立董事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不低于6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扣减全部绩效工资。董事年度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兑现。
具体按照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七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责任保险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负责办理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
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杨小虎)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职原则,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专业优势与科技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杨小虎,男,1966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曾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浙江浙大网新恒宇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网新国际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完成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严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相关独立性自查结果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参与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姓名
| 姓名 |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杨小虎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8次,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材料,充分利用自身计算机领域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与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年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本人全
程参与议案审议,重点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专业匹配度等开展专项审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理性开展专业研判,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二)独立董事职权行使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合理的优化建议,并持续跟踪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4月,本人列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总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就本人重点关注的财务、业务问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专业意见
和建议。
2025年9-10月,本人关注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变更相关工作,从企业审计需求角度,对候选机构在信息通信与技术行业的审计专业能力提出参考意见,确保审计机构能够匹配公司属性的审计需求。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现场出席股东会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外,全程出席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重点就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作出专业、详尽的解答,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除会议履职外,本人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公司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考察公司核心产品线研发生产情况,跟踪公司重大研发项目进展与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成效;通过参观公司生产基地、与公司管理层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技术储备、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同时,持续研读公司公告、定期报告、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密切关注信息技术领域政策变化与技术革新趋势,及时掌握公司重大技术事项进展,为独立履职积累充分的信息支撑。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指定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专门对接部门,高效统筹会议组织、材料报送等工作,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审议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定期汇报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现场调研、与管理团队沟通等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全年未发生任何阻碍、限制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要求,结合专业背景,对公司重大事项开展重点监督,对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技术可行性作出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相关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均围绕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预计合理,与财务公司的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全面审议,未发
现相关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管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专业能力、执业资质、独立性,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匹配公司的审计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结合企业管理、财务治理需求,对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财务管理经验等能力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拟任人员王妍女士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胜任岗位的专业能力,不存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总
经理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企业发展定位,对全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匹配度、技术管理能力、行业经验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关注岗位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与履职经验,认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专业结构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发放合理,与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恪守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专业优势与科技企业管理经验,全程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监督,对
公司重点事项开展专业研判与监督,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独立董事各项履职工作。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深化信息技术行业发展趋势、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学习,紧跟科技领域政策与技术革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技术发展战略、研发项目管理、核心技术团队建设等事项的关注与监督力度,持续跟踪公司重大研发项目落地与成果转化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研发团队、管理层、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钱育新)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坚持独立审慎履职,以法律专业视角严格把关公司合规运作,强化重大事项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钱育新,男,196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杭州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完成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严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相关独立性自查结果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姓名
| 姓名 |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钱育新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2025年度,公司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应参加8次,亲自出席8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6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全年出席公司股东会3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完整审阅会议议案材料,重点核查议案的法律合规性、决策程序完备性;会议期间,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议案提出合规优化建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本人全程参与议案审议,重点对相关事项的法律合规性、程序规范性进行专业把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与其他独立董事协同研讨公司重大事项,立足法律专业强化监督制衡,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合规运营。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的合规性审慎发表专业法律意见;持续跟踪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与落地效果,重点关注董事会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独立董事职权贯穿决策、执行全流程,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4月,本人出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总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议案,分别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沟通财务合规、内控执行等重点问题,提出法律合规层面的意见建议。
2025年9-10月,本人先后出席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变更相关议案,重点核查选聘工作的程序合规性,就变更事项开展充分沟通,确认选聘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出席股东会期间,主动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全程出席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主动关注投资者提问,始终重视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度,除会议履职外,本人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公司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现场考察公司、子公司运营情况,跟踪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成效;通过参观企业文化展厅、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业务流程、治理架构、合规体系建设情况。同时,通过持续研读公司公告、定期报告、监管规则,密切关注市场环境与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为独立履职积累充分的信息支撑。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由董秘及董办统筹对接,高效保障会议组织、材料提供及经营信息沟通;为本人现场调研、专业沟通、履职核查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全年未发生任何阻碍、限制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开展重点监督,对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相关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原则、交易必要性、信息披露合规性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预计合理,与财务公司的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全面审议,重点核查报告编制、审议的程序合规性与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未发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定期报告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规。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核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选聘程序的合规性,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核查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的合规性,认为:拟任人员王妍女士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总经理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全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聘任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薪酬发放的合规性、与公司业绩及履职情况的匹配度,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合理、程序合规,与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本人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上述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董高任免、信息披露、合规运作等重点事项开展全面核查,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合规层面的专业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紧跟监管政策更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合规体系建设、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监督力度,持续跟踪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情况;同时畅通与中小股东的合规诉求沟通,加强与公司内外部合规部门协同,发挥法律专业独董的监督与咨询作用,筑牢公司合规经营防线,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覃予)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履职底线,立足财务与审计监督专长,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内控监督,切实保障财务合规与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覃予,女,1981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会员(CGMA),曾于2016年获国家留基委资助赴美访学一年。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完成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严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规
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相关独立性自查结果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姓名
| 姓名 |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覃予 | 8 | 8 | 5 | 0 | 0 | 否 | 2 |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充分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完整审阅会议议案材料,重点牵头对财务类、审计类、内控类议案开展前置审核;会议期间,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专业优势,结合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意见,对议案提出专业优化建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全年牵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作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本人牵头组织委员对公司财务
审计、内控评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核心事项开展专业审核;提名委员会履职期间,结合公司财务治理需求,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开展针对性审核,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公司财务风险防控、审计监督体系建设、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重大事项开展独立研讨,结合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本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立足审计监督职责,对重大财务事项独立审慎研判并发表专业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牵头统筹职责,监督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有效执行,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接,牵头跟踪核查审计委员会决议、董事会财务相关决议的执行落地情况,确保审计监督职责贯穿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控执行、风险防控全流程。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建立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审计全流程监督工作:
2025年4月,本人牵头主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总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牵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调整、财务核算难点开展深度沟通,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内控缺陷整改、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开展专项研讨,提出专业优化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2025年9-10月,本人先后牵头主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审议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变更相关议案,牵头审核候选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组织开展多轮沟通对接,确认选聘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审计机构能够匹配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参与公司投资者沟通工作,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专业交流,本人还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关注投资者提问,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除会议履职外,本人以审计监督工作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核查公司财务核算、资金运营、内控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跟踪审计委
员会决议、董事会财务相关决议的执行成效;通过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座谈,牵头核查内控缺陷整改、关联交易资金结算、研发费用归集等重点事项;持续研读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资料,密切关注行业政策、会计准则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独立履职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积累充分的信息支撑。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董秘及董办专人对接,及时完整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建设相关资料,顺畅推进各项监督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积极响应审计委员会的调研、核查需求,严格落实审计委员会提出的整改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全年未发生任何阻碍、限制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业务相关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开展前置审核,重点核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资金结算规范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风险评估的充分性,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预计与公司经营需求匹配,与财务公司的关联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牵头组织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核算合规性、信息披露完整性、内控有效性开展专业审议,结合外部审计意见、内部审计结果,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定期报告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统筹审计机构选聘全流程工作,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候选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开展全面审核,组织多轮沟通对接,认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充分,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财务治理、审计监督需求,对拟任人员的专业背景、财务管理能力、内控管理经验、任职资格开展全面审核,认为:拟任人员王妍女士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胜任岗位的专业能力,不存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总经理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财务治理、内控建设需求,对全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履职经验开展全面审查,认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监管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提名、审议、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相关议案。本人结合公司年度财务业绩、审计监督结果,对薪酬发放的核算准确性、与公司业
绩的匹配度、决策程序合规性开展全面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标准合理、核算准确、程序合规,与履职情况、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
(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恪守监管规则与《公司章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忠实勤勉职责,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为核心,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与审计监督专业优势,牵头统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建设、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全程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财务事项监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撑,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财务监督作用与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年度履职任务。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深化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市场监管规则的学习,紧跟审计监督相关政策更新动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履职能力;牵头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资产减值计提等事项的全流程审计监督,
牵头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升级,重点关注新业态、新业务的财务核算规范与风险防控;持续完善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审计意见整改落实的跟踪核查;进一步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为公司优化财务治理、防范财务风险、提升经营质效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第48条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参照《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子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25年12月修订),公司高管根据其个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责任和风险等确定依据确定其薪酬。现将高管2025年度薪酬报告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公司高管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吉树新 | 总经理 | 2025-06-16 | 2028-09-15 | 27.25 | 否 |
| 虞永超 | 董事、副总经理 | 2015-06-30 | 2028-09-15 | 89.44 | 否 |
| 王孝铭 | 副总经理 | 2024-05-16 | 2028-09-15 | 69.75 | 否 |
| 张建彬 | 副总经理 | 2025-08-11 | 2028-09-15 | 9.35 | 否 |
| 周雪康 | 副总经理 | 2025-08-11 | 2028-09-15 | 78.68 | 否 |
| 王妍 |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2025-08-11 | 2028-09-15 | 44.02 | 否 |
| 章占初 | 董事会秘书 | 2023-09-28 | 2028-09-15 | 70.54 | 否 |
| 张晓川 | 总经理(离任) | 2022-01-11 | 2025-06-09 | 72.08 | 否 |
| 合计 | / | / | / | 461.11 | / |
注:本表披露薪酬为公司高管在2025年任职期间累计发放的税前薪酬,其中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部分本年度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以前年度递延绩效等。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具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和中长期激励。绩效工资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不低于60%。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扣减全部绩效工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兑现。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按照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一、各项议案的通过,由股东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
二、股东在投票时请在表决表上注明该票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
三、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票数。表决时,股东应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相应空格内打“√”或“○”号。
四、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公司股东代表担任;会议由计票人计票,由监票人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五、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在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