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
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导致的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科华”或“竞得方”)将持有公司374,579,124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君合”)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0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悉竞得方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中金君合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3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2098697140G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4月18日 |
营业期限 | 201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7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九路2号院1号楼3层313 |
经营范围 | 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 盛邦科华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908116949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静 |
成立日期 | 2009年6月18日 |
营业期限 | 2009年6月18日至2029年6月17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10号楼6层1607室 |
经营范围 |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通讯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文化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日用杂货、家具、家用电器、小礼品、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维修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电脑动画设计;电脑打字;复印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经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中金君合持有的公司374,579,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该股份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至2023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被拍卖的股份由盛邦科华竞得。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近日获悉,本次拍卖的374,579,124股股份已于2024年1月10日划转至盛邦科华账户名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金君合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中金君合 | 374,579,124 | 5.51% | 0 | 0% |
注:中金君合原一致行动人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自2023年2月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盛邦科华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盛邦科华 | 0 | 0% | 374,579,124 | 5.51% |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导致的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金君合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0股,盛邦科华将持有公司374,579,1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悉竞得方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 中金君合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盛邦科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