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标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至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