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十一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授信期限为36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依据公司后续的资金需求确定。授权经理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提款业务。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告附件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