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3:关于收到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法院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法院通知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获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被债权人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任何裁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持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概述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仁药业”)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2023年7月10日出具的《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豫16破申36号之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被债权人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7月6日,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你单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单位进行重整,并于同日以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开封豫港制药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
公告编号:2023-001
团医药有限公司、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开封东润化工有限公司等九家关联公司适用实质合并方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之规定,你单位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被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公司将持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