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82 | 新钢股份 | 2024/1/8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5.42%股份的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题的议案》,上述议题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2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2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3.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3.01 | 方炜 | √ |
3.02 | 徐斌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三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3.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3.01 | 方炜 | |
3.02 | 徐斌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