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12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傅军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