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31  新钢股份(600782)公司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7月30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卢梅林、李宁、陈灵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宁、陈灵明为外部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郜学、胡晓东、孟祥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100%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同意公司将所持下属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化管理变革,追求极致效率,减少管理界面,同意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