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二级单位调整
(一)成立法务与合规部,与公司治理部合署办公,撤销法务风控部。
(二)组建成立特钢事业部,将厚板特钢事业部更名为厚板事业部。
二、调整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调整后的组织机构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