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2025年2月21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肖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由于肖勇先生当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此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2日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钢股份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近日,肖勇先生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董秘任职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肖勇先生自取得相关资格证明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0-6290782、6292961
传 真:0790-6294999
电子邮箱:ir_600782@163.com
联系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