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投: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3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编号:临2023-15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鲁创01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鲁创01债券代码:137784 债券简称:22鲁创K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玉磊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总费用为12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27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从该项业务中获得任何不当利益。
3、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定是合法有效的,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