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关于持股5%以上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变动前持股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旗下管理的三个证券账户合计持有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百货”或“公司”)股份40,126,960股(截止2023年11月20日持股数据)占新华百货总股份的17.78%,全部股份均为二级市场买入。持股明细如下:
1、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以下简称“上海宝银3期”)持股34,165,417股(全部在普通证券账户);
2、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16期持股4,180,242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股3,275,80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904,442股);
3、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1期持股1,781,301股(全部在信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发来的邮件通知,天风证券表示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鄂01执恢213号之一》要求其将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银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证券账户(B888373396)内质押的新华百货股票(600785.SH)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平仓,并将处置金额扣划至法院账户。
天风证券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已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成交数量:18,166,600股新华百货(600785.SH),成交金额:272,499,000.00元。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共计卖出18,166,600股新华百货(600785.SH),尚未处置完毕,后续处置进展将另行告知。 根据天风证券的通知,上海宝银3期本次被处置公司股份1,816.6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8.0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宝银合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为21,960,36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9.73%。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海宝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已督促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