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关于公司所属上海大场分公司所拥有房地产被征收并获取补偿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9  中储股份(600787)公司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上海大场分公司所拥有房地产

被征收并获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简要内容:公司所属上海大场分公司所拥有上海市宝山区祁连山路2192号

(房地产权证登记地址:南大路179号)房地产被政府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0,081,397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上海大场分公司所拥有上海市宝山区祁连山路219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地址:南大路179号)房地产已被政府纳入征收范围。为配合政府工作,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大场分公司所拥有房地产被征收并获取补偿的议案》,同意上海市宝山区祁连山路219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地址:南大路179号)房地产(土地面积为26,402平方米)被征收,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00,081,397元,为保证本次征收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有关协议的签署等与本次征收相关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征收与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组织、协调、推进单位:上海市宝山区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宝山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场分公司

(一)被征收房屋

乙方被征收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宝山区祁连山路219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地址:南大路179号),该房屋属于上述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房地产权证或相关建房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 7671平方米,国有划拨用地面积26402平方米(折合39.603亩)。未见证房屋建筑面积 5520.02平方米。

(二)补偿方式、补偿款金额

本项目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甲方向乙方支付征收补偿款人民币:400081397元(大写:肆亿零捌万壹仟叁佰玖拾柒元)。

(三)款项支付

甲、乙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并经充分协商,确认下列款项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生效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征收补偿费总额的70%,即人民币:

280056978元(大写:贰亿捌仟零伍万陆仟玖佰柒拾捌元);

2、余款人民币120024419元(大写:壹亿贰仟零贰万肆仟肆佰壹拾玖元)于乙方将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移交甲方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补偿款项及其他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未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搬离原址并将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移交甲方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本协议征收补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引发纠纷而致使守约方提起诉讼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因诉讼而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及上海市宝山区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宝山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全部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征收及补偿依约顺利完成,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3亿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