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曼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10时整
(二)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科路1号经易期货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钢先生。
(六)公司已于2022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
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2人,共持有表决权的股份816,499,985股,占公司总股份总额的75.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深圳市辰汉珠宝有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
的议案》
同意股数799,999,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反对股数16,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弃权
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深圳市国艺珠宝文化有限公司进行对外
担保的议案》同意股数799,999,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反对股数16,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鹿娜、王新荣
(三)律师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统计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