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达尔曼1: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400037 证券简称:R达尔曼1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芝花 |
设立日期 | 2023年7月20日 |
注册资本 | 1200万 |
住所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社区水田一街10号蛟湖公司大院601 |
邮编 | 518021 |
所属行业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主要业务 | 珠宝首饰批发、零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CP4LRF5K |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 黄大林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 黄大林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
股份名称 |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权益变动/拟变动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直接持股0股,占比0%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799,999,985股,占比73.62% | 直接持股799,999,985股,占比73.62%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255,659股,占比26.89%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7,744,326股,占比46.73%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有 | 2023年9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达尔曼)变更后的重整计划。 依据变更后的重整计划,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称龙系国潮公司)通过司法划 |
转方式,共计受让达尔曼股份 799,999,985 股,占总股本比例73.62%。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
根据西安中院(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 《民事裁定书》及(2016)陕 01 民破 20 号之二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年9月25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协助办理股票过户登记事宜。 |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西安中院(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 《民事裁定书》批准的达尔曼变更后的重整计划,由新重组方龙系国潮公司有条件受让,受让条件为:龙系国潮公司以3亿元等值资产受让达尔曼原重组方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达尔曼股份799,999,985 股。达尔曼用注入资产购买深圳市粤泰盛世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对深圳市粤泰盛世珠宝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获得经营收益,为达尔曼公司创造价值,让达尔曼公司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同时龙系国潮公司承诺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深圳市粤泰盛世珠宝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归属于达尔曼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详见达尔曼公司于 2023 年 9月 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批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变更后的重整计划》。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十一《民事裁定书》;
2、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重整计划;
3、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龙系国潮珠宝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