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2:00 在公司高新园区1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彭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方案,原计划投资40,658万元,调整后计划投资35,713.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883.8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7,829.70万元。
三、《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彭欣、董坤、张杰、李利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未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决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50,17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