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4-16  鲁抗医药(600789)公司公告

Shandong Lu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投票前请阅读本须知。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注意事项

1.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有义务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2. 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时有序进入指定会场,到场签名。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请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4. 大会警卫人员有权对不符合大会要求的入场人员进行处理。

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不同意”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按相关规定执行。

6. 投票时请股东按次序将表决票投入表决箱内。

7.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注意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

平台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参见公司2024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内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4年4月23日(周二)下午2:00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A1115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彭欣

一、介绍出席情况并宣布现场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读现场会议须知

三、会议报告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12.01彭欣
12.02董坤
12.03赵伟

12.04

12.04张晶
12.05张成勇
12.06刘承通
1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13.01邓子新
13.02綦好东
13.03冯立亮
14.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1)人
14.01王笃平

四、股东发言

五、投票表决

1、通过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2、计票人、监票人查验票箱;

3、股东投票;

4、清点表决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公司聘任律师宣读本次会议法律意见书

七、主持人宣布闭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彭 欣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会议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47亿元,同比增长9.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亿元,同比增长78.3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7%,同比增加2.92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7.50%,同比减少2.32个百分点。

1、人药制剂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制剂板块效益贡献率提高

公司持续强化三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发现市场需求、满足市场需求、引领市场需求的能力,强化责任制增量考核,引导制剂销售快速增长。鲁抗医药人药制剂板块收入同比增长24%。加强新产品产业化、商业化能力,搭建全新的营销渠道网络,强化产品终端开发能力,新上市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高。

2、提高产能负荷率,持续降本增效

公司推进产品“登峰计划”,持续提升技术质量,产品工艺水平、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公司结合邹城园区经济运行提出动力和环保降成本、技改提升边际效益、项目登峰计划等降本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3、研发推行精品工程,研发实力持续提升

公司研发坚持推行“精品工程”,致力于实现创新药方面的突破、合成生物技术应用的突破、化药向生物药转变的突破。公司承担2个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个课题被科技部列入“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1个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制定并经CDE下发标准18项;获得专利授权39项。

公司被省工信厅认定为2023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被省国资委、省科技厅认定为首批山东国资科创基地。鲁抗医药在全国医药研发百强排名连续5年持续上升,研发实力不断增强。

4、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提升运行效率

公司重点开展生产车间自动化提升、管理信息化提升和网络安全建设。制剂车间自动化提升共完成了12个项目。原料车间重点推进物料密闭运转、减少体力依赖、减少三废排放、反应过程在线监测四项自动化。

公司入选“2023全国工业互联网500强”,《工业互联网平台+生产经营智能管控》成功入选“2023年省级智能制造场景”,《集团财务一体化智慧管控体系的构建与应用》入选全国智慧企业创新实践案例。

5、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卓越绩效管理是鲁抗“十四五”实现“四个突破”的目标之一。管理部室按照“三维管控”的要求,制定了各专业部室提标方案,进一步完善中长效机制,推动管理由“做完到做好”“合格到优秀”“符合到卓越”的转变。

“四位一体”预算管理和监督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鲁抗医药《“四位

一体”预算管控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被评为第37届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四位一体”监督考核模式拟推荐作为省管企业纪检监督典型案例。

6、筑牢“生命线工程”,确保企业合规稳定运行

安全生命线方面。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员排查隐患、分析隐患、治理隐患。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保、阻火夹芯板更换、危废库升级改造等安措项目,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通过山东省企业分级分类定级评估,达到“良好(黄色)”级别。

环保生命线方面。组织开展“三废”达标管控、环保治理降本、环境绩效提升等工作,做好环保治理设施安全达效运行。全年“三废”达标排放率100%。

质量生命线方面。坚持“四个最严”的质量理念,所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率为100%,未发生聚集性不良反应。公司荣获“2023年品质鲁药建设示范企业”, 8个产品荣获“品质鲁药”建设优秀产品,10个产品获得“山东优质品牌(产品)”。

7、 发挥党委“把管保”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建“三结合”

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制订《鲁抗医药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点工作清单》,确定了年度党建重点工作。推进党建“三结合”,党建攻关与登峰计划相结合,党建品牌和管理提升相结合,过硬党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建工作规范化相结合。年度党建工作上线,推动党建规范化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了6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38项议案,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决算等议题。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对必要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议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定程序。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在审议重大事项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在审议特别决议议案事项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平、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运作,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4、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考核、薪酬情况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严格按照2023年度制定《公司经理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及目标责任书执行,重点考核公司预算指标、个人主要分管指标、管理专项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确保全面完成公司年度经营预算目标及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5、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印发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清单》。各子公司也按要求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有关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的情形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93份。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将深入落实 “十四五”生产经营总方针,进一步提升企业“三种能力”,完成“四位一体”预算体系指标和各项重点任务。2024年度工作目标:营业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

(一)董事会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发挥董事会决策核心作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高效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检查、督促经营管理层有效落实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及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确保董事会对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的实质性决策权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2、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持续提升公司合规意识,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立足于公司稳健、长远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制定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的经营计划;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经营质量,展现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新形象。

3、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和梳理信息披露全流程,在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的基础上,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传递公司投资价值。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4、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坚持绿色发展

公司继续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环保生产体系。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二)生产经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原料强基落实登峰计划

以技术进步、质量提升、成本降低为核心提升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无菌原料药优势,强化市场领先地位。原料药实现较快增长。持续推动重点产品降成本工作,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制剂销售实现增量突破

做好重点产品突破,围绕重点产品,明确产品市场定位,强化产品策划能力。加强政策研判,强化政策收集、解读及应对能力,准确把握集采政策变化,提升市场准入能力。强化渠道建设,提高市场掌控能力。提高产销协调效率和产销计划的准确度,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3、兽农板块稳中求进,农药原药实现突破

稳定原料药生产,优化原料药结构,做好原料制剂一体化发展;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要均衡发展,加快完成重点产品国际注册。培养兽药制剂比较优势,优化产品结构,优化盈利模式,继续丰富产品链。持续扩大兽药制剂销售,提高制剂利润。

4、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重点技改项目建设

2024年公司项目建设以补链强链、加快新研发产品产业化、提高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加快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投资收益,确保达产达效。

2024年主要固定资产年度计划投资3.48亿元。主要项目包括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生物农药基地建设项目、青海大地异地搬迁产能扩产项目、半合青链原料药产品搬迁项目、高新区智能化仓库等。

5、坚持研发“精品工程”和全周期管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

实施研发精品工程,重点是实现“三个突破”,实施研发全周期管理。强化产品立项、申报管理,严控研发周期,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聚焦研发项目中的“标杆工程”,打造重磅产品。做好研发产品储备库动态更新,以两类最强、六个特色管线作为优先任务,根据公司明确的研发方向、原则,动态调整产品储备库,实现单品研发和销售的大突破。生物农药公司以建设国内领先的生物农药企业为目标,加快原药的注册报批进度,实现产销突破。

6、夯实筑牢生命线工程,防控经营发展风险

要牢固树立“安全、环保、质量是最大效益”的观念,夯实筑牢企业生命线工程。针对制剂、原料新突破制定质量支撑计划。进一步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在制剂、原料进入法规市场方面实现突破。安全管理分级分类达到“良好”等级,建立完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全生产管理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环保管理深挖源头减排、降污治理,优化末端治理能力、提高现有环保处理设施的效能。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深入开展党建“三结合”,持续固本强基。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内涵,增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科学决策,遵循“三重一大”决策流程;重在执行,落实“三维管控”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落在实处。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杨志勇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本次会议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南厂区污染场地修复合同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2)《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1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3、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3年9月26日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2023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3)《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剂园区智能化仓库项目建设方案优化调整的议案》;

(3)《关于处置公司闲置资产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项业务决策程序合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可靠。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审查。认为: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项目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能够按照规定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控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对内部控制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分析和改进,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监督,促进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合法、规范。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各项重大决策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子新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谨遵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邓子新:1957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1987年在英国JohnInnes研究中心获得博士学位,1987年至1988年在英国John Innes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1988年至2000年在华中农业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微生物分子遗传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微生物学会理事长、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副理事长。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66500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了书面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111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 品

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解聘王爱煜先生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我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制订的《公司经理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及目标责任书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助公司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邓子新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綦好东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谨遵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綦好东:1960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1997年在西北农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副校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国有资本研究院院长,兼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业领域为会计及公司治理。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66500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 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了书面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1110
审计委员会444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行现场审计前我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等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后再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 品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进展,与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证监局以及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线上及线下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南厂区污染场地修复合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公司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解聘王爱煜先生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我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制订的《公司经理班子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及目标责任书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等,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助公司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綦好东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立亮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的工作中,谨遵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冯立亮:男,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系,199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硕士学位。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北京中宏金伦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富龙热力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莲安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主要从事财务、企业管理顾问及股权投资、企业重组、证券投资等工作。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665001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 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了书面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1110
审计委员会444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 品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股权激励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南厂区污染场地修复合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解聘王爱煜先生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我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公司A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助公司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冯立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李 利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向本次会议汇报《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请予审议。2023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按照“坚定信心创新发展、卓越提标再攀高峰”的总体要求以及“十四五”生产经营总方针,聚焦原料药和制剂“登峰计划”、销售精细化管理、研发“精品工程”、卓越绩效管理等工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47亿元,同比增长9.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亿元,同比增长78.37%。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88.02亿元,较上年同期升高了0.8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变动导致。应收账款同比增加1.12亿元,同比增长16.32%;无形资产同比增加1.21亿元,同比增长20.07%;应收款项融资余额5.44亿元,同比增加8372万元,同比增长

18.17%;生物医药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比降低

0.75亿元。

2、负债情况

期末负债总额50.6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05%。负债构成中流动负债35.17亿元,同比降低了14.8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同比减少2.42亿元,同比降低17.98%;应付账款同比减少1.61亿元,同比降低

14.6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减少1.78亿元,同比降低27.65%;负债构成中非流动负债15.44亿元,同比增加了41.44%,公司对贷款结构进行了调整,长期借款同比增加4.42亿元,增长50.94%。

3、所有者权益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37.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4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增加1.83亿元。

二、经营成果分析

1、产品毛利分析

202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毛利14.89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24.54%,较上年同期升高了2.53个百分点。

2、期间费用分析

2023年,公司发生期间费用12.23亿元,同比增加了1.92亿元,增幅

18.68%。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03亿元,增长21.58%,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销售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968.62万元,增长9.25%,主要是公司职工薪酬增加;研发费用同比增加8,178.65万元,增长30.98%,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56.12万元,降低14.78%。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23年公司以资金管控为重点,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系统,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保障了公司全年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质量提高,盈利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现金流出较上期减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92.33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2.49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3.43亿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资产负债率(%)57.5059.82-2.32
流动比率(%)103.7184.9818.73
速动比率(%)62.3448.7913.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74.152.92
主营业务毛利率(%)24.5422.012.53
每股收益(元/股)0.280.1675.00

报告期内,2023 年公司不断提升营销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充实产品管线,产品产量和销量持续增长,公司整体经营运行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度比例提高,偿债能力增强。资产负债率57.50%,控制在一个相对安全的水平,公司整体经营质量提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李 利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在由我向本次会议汇报《2024年公司财务预算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编制依据

1.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相结合,坚持“四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模式。年度预算、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千万级增量项目、管理专项是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措施。

2.坚持 “四位一体”的监督考核管理模式。以日常管理考核、绩效推进、稽核审计、纪检监察监督考核的“四位一体”保证公司年度预算的实现。

3.坚持“三维管控”的管理方法。坚持实施全要素管理、精准控制及异常直报制度。

4.坚持“四个亲自”的管理模式。各单位负责人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5.聚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的“一利五率”等管理重点环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围绕公司主体发展战略,以各直属单位、各子分公司作为预算编制主体:

1.坚持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营业利润增长高于收入增长幅度原则;

2.坚持收入利润增长幅度高于成本费用增长幅度原则;

3.坚持以价值创造作为预算分配资源的原则;

4.坚持收入增长高于“两金”占用净额增长。

三、预算编制方法

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相结合、上下结合、力求科学、综合平衡。

四、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持续经营、不发生重大政策变化、重大疫情、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2.汇率维持在合理均衡水平。

3.投资项目能够按计划推进和达产达效。

五、2024年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

2024年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努力提高盈利水平;保持原料的产销率、提高车间产能利用率,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强化基础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李 利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6,171,797.5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9,481,355.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611,399.49元,减去分配的2022年股利48,896,776.45元,提取2023年盈余公积13,948,135.5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247,842.65元。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回报股东需要,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田立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2月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制作完毕,并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开披露,请各位股东注意阅读。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李 利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时间超过1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公开招标结果,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公开招标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4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金额下降 1%。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田立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的通知(鲁国资党〔2021〕15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章程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2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1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3以上的人数。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1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3以上的人数,其中至少1名独立董事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3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的其他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4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第一百二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第一百二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6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定期进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健全党的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

行换届选举。

行换届选举。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7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通过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建强企业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证;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群众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防范风险。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条例(试行)》等规定,按照管理权限配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纪委书记1人。
8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公司党委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将公司党委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9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党委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党委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第一百二十九条 党委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理层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

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10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一百三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11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第一百三十一条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分设;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12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或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和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和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3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 2、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沟通及讨论,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 2、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

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本章程项下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本章程项下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并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本章程项下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后续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田立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于2023年12月23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一)

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田立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于2023年12月23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二)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彭欣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至。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彭欣、董坤、赵伟、张晶、张成勇、刘承通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将连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一并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董事侯选人简历

彭 欣:男,1972年3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发酵工段长,子公司副经理、事业部研发中心主任、生技处副经理、QA部经理、子公司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起兼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 坤: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设备员、安全员、环保员、副厂长;公司事业部生产技术部副经理、鲁顿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生物制造公司总经理等。2018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鲁抗医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 伟:男,1971年11月出生,上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年7 月参加工作。历任鲁抗医药110 车间副主任、107 车间主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南区生产计划处处长、生产运行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2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 晶:女,1979年3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主管、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上海歌迅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0月-2020年11月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产权管理部)经理;2020年11月-2022年2月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产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22年2月至今

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产权管理部)副总经理。张成勇:男,1972年8月出生,法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2006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22年5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刘承通:男,1971年8月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山东大学法学院。1996年参加工作,分别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部长,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董事,华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三)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彭 欣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至。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邓子新、綦好东、冯立亮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其中綦好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邓子新:1957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1987年在英国John Innes研究中心获得博士学位,1987年至1988年在英国John Innes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1988年至2000年在华中农业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微生物分子遗传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微生物学会理事长、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副理事长。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綦好东:1960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1997年在西北农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历任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山东财政学院教授、副校长;曾担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国有资本研究院院长。专业领域为会计及公司治理。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冯立亮:男,1968年出生,199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系,199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得硕士学位。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北京中宏金伦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富龙热力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莲安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主要从事财务、企业管理顾问及股权投资、企业重组、证券投资等工作。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四)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杨志勇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至。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笃平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监事(张涛、李继斌)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王笃平:男,1973年4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田庄煤矿财务科材料核算员、纳税申报员、成本核算员、稽审员、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科科长;临矿集团内蒙古上海庙矿业公司新上海一号矿井筹建处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华鲁控股集团、兖矿集团、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监事;华鲁控股集团审计部(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巡察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2022年6月至今任华鲁控股集团纪委委员、审计部全面风险管理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