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5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 √ |
7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 √ |
8 | 《关于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 √ |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应选董事(6)人 |
10.01 | 候选人:潘建华 | √ |
10.02 | 候选人:王百通 | √ |
10.03 | 候选人:吴强 | √ |
10.04 | 候选人:沈红梁 | √ |
10.05 | 候选人:傅祖康 | √ |
10.06 | 候选人:马晓峰 | √ |
11.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11.01 | 候选人:程惠芳 | √ |
11.02 | 候选人:楼东平 | √ |
11.03 | 候选人:章勇坚 | √ |
12.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 | 应选监事(2)人 |
12.01 | 候选人:李传芳 | √ |
12.02 | 候选人:虞建妙 | √ |
此外,独立董事还将向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议案10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90 | 轻纺城 | 2024/4/2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
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412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 |||
7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 |||
8 | 《关于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 |||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0.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10.01 | 候选人:潘建华 | |
10.02 | 候选人:王百通 |
10.03 | 候选人:吴强 | |
10.04 | 候选人:沈红梁 | |
10.05 | 候选人:傅祖康 | |
10.06 | 候选人:马晓峰 | |
11.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11.01 | 候选人:程惠芳 | |
11.02 | 候选人:楼东平 | |
11.03 | 候选人:章勇坚 | |
12.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 | - |
12.01 | 候选人:李传芳 | |
12.02 | 候选人:虞建妙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