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0证券简称:轻纺城公告编号:临2026-02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绍兴金柯桥供应链有限公司 | 220万元 | 440万元 | 否 | 是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不含本次) | 158,919.76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含本次) | 24.1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不适用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积极融入纺织产业供应链服务,拓展增量营收,盘活现有仓储,公司与中恒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纺织)、绍兴七棉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绍兴金柯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开展以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创新业务。由于业务开展需要,供应链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500万元,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需要由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供应链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44%的参股公司,公司拟根据持股比例,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20万元。该部分比例为44%的担保,追加中恒纺织实际经营者周瑞及配偶的共同担保。其余56%比例的贷款额度,由中恒纺织及其实际经营者周瑞及配偶、杭州昌翔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形式为连带还款责任信用担保,该担保有反担保,由中恒纺织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20万元,担保比例4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绍兴金柯桥供应链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参股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 |
| 中恒纺织品(浙江)有限公司持股46%绍兴七棉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 |||
| 法定代表人 | 周瑞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21MAEX4X8Y3B | ||
| 成立时间 | 2025年9月24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三楼113-3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棉、麻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浆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471.40 | 1,865.52 | |
| 负债总额 | 4,496.60 | 864.33 | |
| 资产净额 | 974.80 | 1,001.19 | |
| 营业收入 | 3,761.71 | 2,559.80 | |
| 净利润 | -26.39 | 1.19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目的在于供应链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向被担保人派出了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等,深度参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活动,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供应链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确保其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有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8,919.7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2%。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