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昝荣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大成先生授权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便于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
(二)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长,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便于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除对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号)。
(三)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秋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即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7月8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号)。
(五)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1号)。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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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