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5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分别于2023年5月8日、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部分调整。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预案》,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1日。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关联董事对《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
效期的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