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监事会全体监事,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评标结果,公司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7.38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发表该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