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临2023-059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3-05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洪、李欣忆、钟道远、熊曙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其对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5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洪、李欣忆、钟道远、熊曙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