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临2024-035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分别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120万元;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闻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财务总监周明聪先生,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70万元且不超过85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金额共不低于42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040万元且不超过1,25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2024年7月18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累计增持金额为1,16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040万元且不超过1,250万元。
姓名 | 职务 |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 金额区间 (万元) |
陈洪 | 董事长 | 100-120 |
吕延智 | 总经理 | 100-120 |
黄才津 | 监事会主席 | 70-85 |
黄正文 | 原副总经理 | 70-85 |
谢章红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70-85 |
幸志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70-85 |
张闻 | 工会主席 | 70-85 |
周明聪 | 财务总监 | 70-85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 420-500 | |
合计 | 1,040-1,250 |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4年7月18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38.6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6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人 | 职务 | 增持方式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持前持股数(股) |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持后持股比例(%) |
陈洪 | 董事长 | 集中竞价 | 150,200 | 7.24 | 0.0849 | 20,000 | 170,200 | 0.0962 |
吕延智 | 总经理 | 集中竞价 | 119,100 | 8.41 | 0.0673 | 20,000 | 139,100 | 0.0786 |
黄才津 | 监事会主席 | 集中竞价 | 90,000 | 8.89 | 0.0509 | 10,000 | 100,000 | 0.0565 |
幸志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集中竞价 | 78,700 | 8.92 | 0.0445 | 10,000 | 88,700 | 0.0501 |
张闻 | 工会主席 | 集中竞价 | 88,400 | 8.00 | 0.0500 | 10,000 | 98,400 | 0.0556 |
谢章红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集中竞价 | 89,700 | 8.09 | 0.0507 | 10,000 | 99,700 | 0.0564 |
周明聪 | 财务总监 | 集中竞价 | 100,000 | 7.50 | 0.0565 | 10,000 | 110,000 | 0.0622 |
黄正文 | 原副总经理 | 集中竞价 | 99,600 | 8.50 | 0.0563 | 10,000 | 109,600 | 0.0620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 集中竞价 | 570,400 | 8.73 | 0.3224 | 30,600 | 601,000 | 0.3397 | |
合计 | 1,386,100 | 0.7835 | 130,600 | 1,516,700 | 0.8574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增持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