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3-03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3-040。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