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唐勇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控股股东提名唐勇先生、张惠忠先生、周锋先生、陈保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28)。
(1)《提名唐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惠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周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陈保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建海先生、杨晓琴女士、李清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28)。
(1)《提名金建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杨晓琴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李清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4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9)。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