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1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单位为公司关联人。
?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及定价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2022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 完成金额 | 金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 ||||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 | 直接贷款、委托贷款 | 500 | 351.63 | - |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 0.10 | 0.05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融资租赁 | 100 | 51.87 | - | |
存款 | 300 | 196.43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保理业务 | 100 | 34.65 | - | |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 | 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 | 1180 | 883.29 | 宁夏区域煤电 资产转让 |
购买设备及产品 | 31 | 29.78 | - | |
租入土地 | 3.20 | 0.36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 | 55 | 46.57 | - | |
合计 | 1269.20 | 960.00 | - |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 | 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 6.50 | 3.81 | - |
出租办公楼 | 0.80 | 0.30 | - | |
销售燃料 | 80 | 78.54 | - | |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 | 16.60 | 5.32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合计 | 103.90 | 87.97 | - |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2022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 完成金额 | 金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不含金融业务) | 1373.10 | 1047.97 | -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2023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 完成金额 | 金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 ||||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 | 直接贷款、委托贷款 | 700 | 351.63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金融服务手续费 | 0.5 | 0.05 | ||
融资租赁 | 200 | 51.87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存款 | 400 | 196.43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保理业务 | 200 | 34.65 | 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变化 | |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 | 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 | 1060 | 883.29 | - |
购买设备及产品 | 90 | 29.78 | 新能源项目建设需要 | |
租入土地 | 1 | 0.36 | - | |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 | 65 | 46.57 | - | |
合计 | 1216 | 960.00 | - |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 | 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 6 | 3.81 | - |
出租办公楼 | 0.60 | 0.30 | - | |
销售燃料 | 80 | 78.54 | - |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2023年 预计金额 | 2022年 完成金额 | 金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 | 10 | 5.32 | - | |
合计 | 96.60 | 87.97 | - |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不含金融业务) | 1312.60 | 1047.97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法定代表人:刘国跃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万元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18975.98亿元,净资产7792.59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6892.86亿元,净利润618.02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2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存贷款、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业务。定价政策: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融资租赁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执行;保理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服务,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租入土地,
可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满足公司生产运营所需;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