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