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4  国电电力(6007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4-5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独立董事专门会审查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人交易类别2024年 预计金额2024年 预计完成金额金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直接贷款、委托贷款1200597.75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金融服务手续费0.50.05
融资租赁30066.60
存款400275.08
保理业务300124.74
债券业务5030.52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购买燃料及运输1123877.20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购买设备及产品10533.97
租入土地10.01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8058.38
合计1309969.56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1210.82-
出租办公楼0.400.26
销售商品5656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129.46
合计80.4076.54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不含金融业务)1389.401046.10-

注:2024年预计完成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完成情况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下同。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人交易类别2025年 预计金额2024年 预计完成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直接贷款、委托贷款1200597.75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金融服务手续费0.50.05
融资租赁30066.60
存款400275.08
保理业务300124.74
债券业务10030.52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购买燃料及运输1160877.20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购买设备及产品8033.97
租入土地0.020.01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8058.38
合计1320.02969.56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1210.82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出租办公楼0.400.26
销售商品10056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109.46
合计122.4076.54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不含金融业务)1442.421046.10

三、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注册资本:13,209,466.115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20,930.22亿元,净资产8,612.57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7,911.26亿元,净利润

884.9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4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会超出最高限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存款、贷款、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1.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下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贷款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债券业务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国债收益率水平、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等,通过报价方式择优确定。

2.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保理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其他业务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3.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定价政策

(1)租赁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其他业务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