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关于孙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5—008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五常市金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市金水湾”)、望奎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奎金河湾”)、宾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县金河湾”)、庆安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安县金河湾”)、林甸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甸县金河湾”),以上5家公司合称“本次被担保对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1,96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527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环保”)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云环保持有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环保”)90%股份,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北方环保的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北方环保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北方环保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合计不超过1,96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五常市金水湾700万元、望奎金河湾400万元、宾县金河湾300万元、庆安县金河湾260万元、林甸县金河湾300万元。
2025年3月28日,北方环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456209保证2081号、2082号、2084号、
2085号、208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向哈尔滨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960万元,保证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北方环保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1:五常市金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84MA19JE6G8L
注册资本:壹拾万元整
注册地址:五常市冠业小区一期6栋202室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226.56万元,总负债1,936.25万元,净资产2,290.31万元,资产负债率46%;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483.63万元,净利润145.9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4,722.19万元,总负债2,256.68万元,净资产2,465.51万元,资产负债率48%;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019.02万元,净利润175.19万元。
担保对象2:望奎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21MA1B1F7N8J
注册资本:壹拾万元整
注册地址:望奎县先锋镇白五村东侧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260.54万元,总负债1,160.06万元,净资产1,100.48万元,资产负债率51%;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207.07万元,净利润205.2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751.88万元,总
负债416.30万元,净资产1,335.58万元,资产负债率24%;2024年1-9月营业收入977.66万元,净利润235.10万元。
担保对象3:宾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5MA1BDGLK0W注册资本:壹仟柒佰壹拾壹万元整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426室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07日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330.40万元,总负债4,377.86万元,净资产1,952.54万元,资产负债率69%;2023 年1-12月营业收入1,145.05万元,净利润-30.13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249.78万元,总负债1,405.25万元,净资产1,844.53万元,资产负债率43%;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02.66万元,净利润27.80万元。
担保对象4:庆安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24MA1B134WXD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注册地址:庆安县庆安镇庆新路西恒洁米业南侧成立时间:2018年03月20日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处理;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5,607.44万元,总负债8,263.53万元,净资产7,343.91万元,资产负债率53%;2023 年1-12月营业收入2,385.35万元,净利润551.9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5,640.98万元,总负债8,110.28万元,净资产7,530.70万元,资产负债率52%;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742.00万元,净利润186.78万元。
担保对象5:林甸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3MA19D6TD5P
注册资本:壹拾万元整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西(西南1.8公里处)成立时间:2017年05月02日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垃圾处理的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187.27万元,总负债1,484.98万元,净资产1,702.29万元,资产负债率47%;2023 年1-12月营业收入1,073.76万元,净利润333.5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568.68万元,总负债1,701.39万元,净资产1,867.29万元,资产负债率48%;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06.05万元,净利润165.00万元。
注:上述2023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资产质押情况
名称 | 质押财产名称 | 质押财产价值(评估价值) | 登记机关 | 备注 |
宾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收益权 | 2,403.00万元 |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 | 贷款金额:1,680万元 |
庆安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庆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下应收账款 | 14,726.772万元 | 人民银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 | 贷款金额:8,486.8万元 |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北方环保90%股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北方环保之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五常市金水湾700万元、望奎金河湾400万元、宾县金河湾300万元、庆安县金河湾260万元、林甸县金河湾300万元,合计1,960万元。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8月19日的是庆安县金河湾和林甸县金河湾两家公司,保证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12月10日的是五常市金水湾、望奎金河湾和宾县金河湾三家公司。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
为19.10亿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6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7%。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