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3-01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孙玉霞 | 2010年 | 2008年 | 2020年5月 | 2022年 | 超过5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金红霞 | 2020年 | 2012年 | 2021年10月 | 2022年 | 2家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王其超 | 2001年 | 1999年 | 2009年7月 | 2022年 | 超过5家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特征、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拟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0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整,与2022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