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证券简称:浙大网新公告编号:2026-01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121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1,966(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0,105万元)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0.03(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占比为14.76%)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不适用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软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3,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网新软件的该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1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为网新软件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软件的担保总额为121万元,担保余额为12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软件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软件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江正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704209312K |
| 成立时间 | 1998年01月07日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
| 注册资本 | 10,700万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2,529.34 | 37,318.91 | |
| 负债总额 | 7,032.45 | 11,527.62 | |
| 资产净额 | 25,882.15 | 26,176.45 | |
| 营业收入 | 7,999.06 | 38,525.56 | |
| 净利润 | -294.30 | -1,941.74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网新软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4、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5、其他重要条款:
保证人(甲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5.1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2违约条款:
5.2.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2甲方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或单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对其他债务构成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宣告加速到期或可能被宣告加速到期的,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5.2.3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软件的信誉良好,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网新软件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3,000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业务运行,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信贷业务为以前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年5月19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1,966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0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0,105万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