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通知于2023年9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包凌霞女士召集,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静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原监事徐昕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静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会议进行了投票表决,同意王静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静毅先生,1967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技术员、热机公司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经理,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