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毅先生召集,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建4艘6.4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