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完成的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运”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因存续分立向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下简称“甬通海洋”)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11月28日,海运集团(存续公司)与甬通海洋(新设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海运集团将其持有的宁波海运股份中的183,919,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15.24%)转让给甬通海洋,剩余191,426,6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15.87%)保留在海运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甬通海洋与海运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8月3日、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临2024-020;临2024-034)。
二、股份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海运集团和甬通海洋通知,海运集团向甬通海洋
转让的183,919,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海运集团和甬通海洋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海运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375,346,368 | 31.11 | 191,426,648 | 15.87 |
甬通海洋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 | 183,919,720 | 15.24 |
合计 | 375,346,368 | 31.11 | 375,346,368 | 31.11 |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分立完成后,海运集团与甬通海洋、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宁波海运540,745,46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44.8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本次分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