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收購目標公司股權之須予披露交易的補充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HUAXIN CEMENT CO., LT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55)
收購目標公司股權之須予披露交易的
補充公告茲提述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的公告(「過往公告」),内容有關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收購目標公司100%股權的交易。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過往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下列有關賣方之最終實益擁有人及對價依據的補充信息。
賣方最終實益擁有人信息
據本公司各董事所知所信,並經過所有合理查詢,截至公告發佈之日,賣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巴西卡瑪戈家族(Mrs. Renata de Camargo Nascimento, Mrs. ReginaCamargo Pires Oliveira Dias and Mrs. Rosana Camargo de Arruda Botelho)控股的Mover Participa??es s.a.,該家族間接擁有賣方約94.7%的股權。MoverParticipa??es s.a.總部位於巴西聖保羅市,涉足水泥、工程和建築、房地產開發、外包、運輸和城市交通等經濟領域,在巴西、南美和非洲等地開展業務,擁有2萬多名員工。
以本公司各董事所知所信,並經過所有合理查詢,賣方和卡瑪戈家族均是獨立於本公
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獨立第三方。
對價依據
除過往公告所披露的考量基礎外,董事會補充如下內容:
買方和賣方公平協商,確定目標公司的企業價值為2.65億美元,在扣除目標公司淨債務和類債務項目總額3,050萬美元、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淨營運資金調整和其他調整290萬美元後,本次交易的暫定價款為2.316億美元。目標公司的企業價值以市場法確定,即買方參照在非洲和中國從事水泥、混凝土和骨料業務的可比公司、及當前和歷史可比交易的EBITDA倍數,由雙方商業談判而確定。
在達成股份買賣協定前評估收購可行性的初步盡職調查階段,買方還參考:(1)由賣方管理層提供和估計的目標公司未來現金流的淨現值(包括目標公司的業務前景);(2)每噸水泥產能的重置成本。前述信息僅構成買方對收購可行性總體評估的一部分,並非暫定收購價格的主要決定因素,因為:(1)目標公司未來現金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重置成本法忽略了目標公司有盈利記錄的事實。
除上述披露外,過往公告中所列出的其他信息保持不變,並在所有目的下繼續有效。本公告僅是對過往公告的補充,應與過往公告一起閱讀。
承董事會命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徐永模主 席
中 國 湖 北 省 武 漢 市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葉青先生(總裁)及劉鳳山先生(副總裁);非執行董事徐永模先生(主席)、Martin Kriegner先生、羅志光先生及陳婷慧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灌球先生、張繼平先生及江泓先生。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