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8.5亿元的补偿价格,接受昆明当地政府对云南华新东骏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之房屋、土地使用权、不可搬迁设备设施等非流动资产的征收,以及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金的补偿。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征收补偿协议等法律文件。
公司将在相关征收补偿协议签署之后,对本次资产处置事宜进一步进行披露。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4-031公告《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