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伙)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 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 人
致同所2025 年度业务收入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收费总额4.0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监 督管理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4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4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1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纪 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4 份。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调整)
经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2026 年度审计费用从上年度的137.8 万元(含税)调整为72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 万 元(上年为10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4 万元(上年为31.8 万 元)。
公司于2022 年度首次选聘该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当年审计费用 137.8 万元(含税,与2021 年度相同)一直延续至2025 年未发生变 化。本次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65.8 万元,减少幅度为47.75%,主 要原因:自2022 年起公司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不断缩减,对比2021 年公司2025 年营业总收入减少57.75%、资产总额减少26.47%,且自 2022 年起公司效益随同行业处于下行阶段。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审计费用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对致同所的 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5 年审计工作 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于2026 年8 月3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